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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陷阱”怎么防 不少厝边来支招


文章来自:泉州房产         时间:2007-8-24 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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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厝边记者 陈佳裕


  6人租房做生意,谁想招租之人原来只是个房客,他们的3200元都被卷走(见昨天本报A16版)。出门在外免不了要租房,房东和房客如何才能不致落入“陷阱”?昨天,好厝边打进海都热线通968111支招。


房客宰房客
骗走2800元
  徐先生打进海都热线通968111,说了一个租房被骗的事。
  去年9月,徐先生从南昌前来泉州做业务,由于老婆、孩子一起来,他在东湖小区租了3个小居室(70平方米左右),租房信息是从公交站一张招租红纸上看来的,当时他见到这个自称姓骆的房东,并一起看了房。
  几天后徐先生与“骆房东”签租房合同,交了押金2000元,还交了一个月租金800元,合同期3个月。但是老婆孩子住进去才5天,真房东许先生来了。他出示房产证证明房东身份,这下徐先生才知道被骗,只得又重新与真房东签合同交押金交租金。
  徐先生说,他的主要教训就是不应在公交站看房源信息,现在想起还后悔。


看证又看单
可免落陷阱
  昨日还有不少热心读者支招,以避免人们因租房被人骗钱,这些防骗术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看房产证,二是看水、电费缴单。
  市区黄小姐说,防止租房被骗,关键是要核实房东身份,而核实房东身份,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拿出房产证,以证实他或她是真房东。
  市区读者车先生的建议是,租房前可要求房东提交水、电费缴单,与其身份证核对姓名,如果还有疑问,可复印水、电缴单,到交费部门核实。
  晋江和石狮的两位读者,则建议有关部门管管租房的事。蔡先生说,公安部门负责租房手续审查有必要,反正要办暂住证,查一下就明白了。另一位蔡先生说,想防骗,最好到正规中介所找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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