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泉州人 >> 房产新闻 >> 政策法规
 

泉州二手房多数无产权证


文章来自:泉州房产信息园         时间:2005-6-25 10:41:25


【字体: 】 【打印】 【关闭

2年期限如何认定哪个对纳税人有利就按哪个

  本报讯5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购买住房2年期限到底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认定时间。但是,对于这个购买认定时间,不少市民还有疑惑,到底是该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的日期为准还是按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为准。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来听听他们的解释。



  市地税局税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接到有关这个政策的正式文件。但是,依照他们一贯的做法,应该是根据对纳税人比较有利的那个时间为准,即以两个日期中较前面的那个为依据。若是先办产权证后完税的,就应以产权证上的时间为准;若是先完税后办证的,那就以契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不过,泉州现在大部分人的做法是:等到要去办产权证时才会想到要交税。因此,产权证和契税证明上的时间都是比较接近的,差别也就不会太大。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另一则《通知》中规定,7月1日起,将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即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先税后证”)。也就是说,一旦实行“先税后证”以后,只要按照这种方式操作的,那么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要比产权证上的时间早一些,因而到那个时候,大部分都可以依照契税证明上的时间来计算这个2年期限。



  但是,由于目前我市基本上还是以先办证后完税的情况居多,所以出现了一些办证后并未去税务局完税的现象。而在二手市场,无产权证、不完税的情况就更多了。据一些中介公司粗略统计,二手房源中无产权证的占了60%左右。既然都没办产权证,那肯定也不会去完税。对于这些情况,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着手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税收流失。比如,与房管局合作,部分委托他们代征。不过由于税费的计算不是一刀切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因此这种委托代征的办法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先税后证”一旦实行起来后,逃税的现象就会减少。




【字体: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