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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政公司半路飞了


文章来自:家政         时间:2006-5-25 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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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成都市民王希(化名)因为请家庭保洁的事气得鬼火冲:本来说好每个月做一次保洁,但到了约定的时间家政公司不是拖延就是干脆不接电话,如此这般拖了两个月后,这家家政公司竟然凭空蒸发了。
  拖了两月家政蒸发在武侯工商局永丰工商所,王希告诉记者,去年底,他和华欣保洁签了合同,约定对方提供一年的保洁服务,每月一次,共计12次,费用216元。当时,华欣公司在合同上写明了指派专人给王希家作清洁。
  今年以来,该公司先后给王希家做了两次清洁,却让王希气得七窍生烟。“每次约好了时间做清洁,他们的人都不能按时来。而且他们派的人也不是合同上指定的专人。”到了3月份,王希连这样的服务也享受不到了。“3月份他们说员工放假,4月份他们就是不接电话,好不容易打通了,他们拖拖拉拉就是不来,或者提出晚上做,可半夜三更哪个敢喊你上门做清洁呀?”见王希不同意,对方表示,4月份的日程已经排得满满当当,“要做等下月吧!”见对方“俏”起来,王希简直哭笑不得。
  5月份,王希向华欣提出,终止合同,退回余款。对方倒是爽快同意了,三算两算下来,王希还得向对方倒补100多元的保洁费。“他们说如果中途毁约,就要按照平方来支付保洁费,这样算下来,我做两次保洁就要给他们付300多元费用,简直就是敲棒棒!”王希和对方负责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王希叫来了电视台的记者。事后,当王希再次与对方预定做保洁的时间时,对方却突然表示不做了,理由是王希喊记者曝了光,使得他们丢失了客户。“说不喊我赔偿就不错了。”
  王希将对方投诉到了永丰工商所,然而,当工商所的同志拨打华欣公司的电话时,该电话却突然停机,商家已经蒸发了。
  工商提醒 付款要慎重工商人员提醒市民: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付款一定要慎重,最好亲自到公司了解其是否合法,并要求出示相关的资格证书。而在家政保洁中常见的消费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交钱后家政公司蒸发。家住成都花园的刘女士去年底与小区内一家家政公司签定了为期一年的保洁协议,费用一年320元,每月上门做一次清洁。可才做了4个月的保洁,刘女士就和家政公司联系不上了,找到家政公司一看,该公司已经关门走人了。据附近的居民讲,这家公司是租房从事经营的,最近租房合同刚刚到期。
  ———保洁员就是小偷。成都武侯区的高女士与某家政公司签了保洁合同,前不久家政服务公司派了一名姓马的小伙子去家里打扫卫生,当马某走后,高女士发现放在衣柜里的300元现金不见了。高女士找家政服务公司论理,对方称马某已经不辞而别,并声称没有足够的证据是马某偷的,所以家政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保洁过程中损坏物品。近日,成都市民杨小姐请了一家家政公司服务人员打扫卫生,其间,家政服务人员不小心打破了花瓶,花瓶从电视柜上倒下后,又砸在了背投电视上。此后,杨小姐家的这台电视出现黑屏。对此,两名家政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来赔偿电视机。而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也推托称,电视机是服务人员损坏的,就应该由他们自行赔偿,与公司无关。最后,经过杨小姐据理力争,对方象征性地赔偿了50元修理费。 (罗文全本报记者李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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